公司出台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台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并制定下发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规定,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其他党员领导人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公司党委相关工作部门履行具体工作职责,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保证公司党委部署落到实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公司党委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办法规定,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群众公认、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评价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创新工作、日常工作、加分项及否决项。公司党委按照考核内容,根据全年重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印发《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具体要求、具体指标及相应权重。
考核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以各职能部门量化考核为主。采用百分制考核,可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日常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评价,确定分值。重点工作考核由公司党委负责,根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一般每年度进行2次检查,上半年与“两创”工作检查合并进行,年度重点工作检查一般与年终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日常考核20%及重点工作考核80%确定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依据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使用、绩效薪酬、奖惩等挂钩,作为实施“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经营管理者绩效薪酬挂钩(含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党建工作等“一体化”考核否决项10%),奖惩各10%。考核突出的最高奖励10%,有否决项的最多否决10%。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评价不得评为“优秀”。
党委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对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认真履职尽责,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责问责。
公司党委将加强对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实、不准及考核结果不运用,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党委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子、分公司和个人对违反党建考核纪律的行为有权向公司党委进行反映。